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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向社会通报三起腐败大案 县长助理受贿190万
www.ygxxg.com  2008-1-5 23:30:56   来源:   浏览
    28日上午10时,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近期审结的3起腐败案件。 

    原聊城市广电局助理调研员、聊城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国,在2003年8月至2006年1月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手表、电视机、电脑、楼房、现金等,折合人民币105余万元。款项用于购买轿车及日常生活花费等。最终,王建国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原东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东阿供电公司经理唐立福,在2003年至2007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建设、购买住宅楼、定做服装、购买煤炭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1.5万元,此外,尚有191.3418万元的财物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最终,唐立福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今年7月,原聊城市聊建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聊建集团第一建筑公司经理王明森在聊建集团第一建筑公司移楼工程招标过程中,与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接受聊城某移楼工程公司个体经理袁某所送10万元存折一个,帮助该单位中标。冠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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