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广东男子刘某和威海某单位合开了一家公司,然后刘某将该公司的200万元货款占为己有。该公司的人追讨了13年,直到2006年才报警。经过多方追捕,今年10月,刘某被威海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押回威海。11月27日,刘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环翠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3年,刘某在与威海一家钟表单位的合作中,不断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在骗取了钟表单位的信任后,刘某与该单位于1993年4月合开了一家物资公司,开办公司的资金全部由这家钟表单位出,刘某担任该公司的副经理,负责业务。公司刚成立不久,刘某对钟表单位称,自己认识一位广东的供货商,从他那进一批价格便宜的胶合板,倒卖出去后可挣大钱。该公司很快便以钟表单位的名义从银行贷款200万元,并作为货款全部汇入到刘某提供的一个账户上。而钱汇走后,刘某仅向物资公司提供了一批货物报关单据,随后便回了广东老家。
公司的人发觉上当后,便一直向刘某讨要货款,而刘某找出各种理由来推托,这一拖竟然拖了13年。2006年,钟表单位才到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警。经过民警侦查,发现刘某十几年来一直在广东开公司,而当年刘某提供的账户就是其公司的账户。10月20日,经侦民警赶到广东,将刘某堵在了家中。11月27日,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进行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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